現今我們還做解剖的任務是什麼?
現今解剖的任務,重點仍在持續促進醫學的進步。對臨床醫師和醫院的好處,在於提昇醫療品質,減少醫療糾紛,做第三方公正。對死者家屬的好處:減少家屬自責和預防悲劇再發生,幫助減少家屬的悲傷和誤解。面對越來越多的醫療糾紛,對不明原因在治療當中死亡的病人,解剖確立了死因,可以減少家屬的誤解,不必要的醫療訴訟,花小錢可以節省龐大的社會資源。以下所稱的解剖,同時包括了醫院解剖(Hospital Autopsy)和司法中的解剖(Forensic Autopsy)。我們將來探討現今解剖能為我們的社會做些什麼貢獻,為現代醫學做什麼貢獻和未來的角色?
支持者認為解剖的重要性在於建立大眾對於醫療的信任。反對者質疑解剖的風險和是否值得花這個錢(金錢效益比,C/P值)?不過,無庸至疑,大家都同意解剖還是持續促進醫學進步的一個重要環節。
想想當年的SARS,大家第一次遇到這個疾病時,起初我們只能用病人在臨床上的症狀表現來定義了這個疾病,但是致病病毒是在解剖之後,才發現的。透過研究各個器官的變化,我們知道了病毒感染的途徑和致病機轉。
大部份的人都同意解剖對臨床醫師,病人,和社會是有好處的。好處在哪裡?客倌們請見下文娓娓道來。
對臨床醫師和醫院的好處:提昇醫療品質,減少醫療糾紛
兩個主要的任務。第一,確認病人死亡的最後診斷;第二,決定死亡的原因。
死後的解剖跟生前的病理檢體一樣,被公認為是評估臨床診斷正確性和治療效果的黃金標準(golden standard)。
解剖的發現可以讓臨床醫師拿來和病人身體外觀檢查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如抽血,超音波或者電腦斷層等等),做對照並增加日後行醫的經驗,能幫助提昇醫療品質。
舉例來說,在美國邁阿密這個城市,車禍死亡在解剖排行中占第一或第二名。當中很多傷者並未當場死亡,會被送到重症創傷中心先急救。因為車禍高速碰撞,會造成全身多處複雜的骨折和內臟傷害。傷者的生命隨著時間分秒而快速流逝。身為醫師,首要在維持基本生命(呼吸,心跳和血流),要如何在短時間內發現腹部或者胸部內哪個器官在大出血?並且決定那個器官要優先手術止血來挽救生命,就是經驗!透過和法醫中心的合作,死後的解剖,一一檢查了每個器官和所有的傷害,臨床醫師對照和生前的診斷差異,來學習如何讓下次的處置做得更好。
這就是個正向的循環,也可以增加醫院和醫師的醫療經驗,下次會做得更好。
當中也有幾個美國人和台灣人觀念不同的地方,值得點出來分享。
也許有些台灣的臨床醫師會害怕死後解剖得到的最終診斷和生前的臨床診斷不同,會成為醫療糾紛的導火線。病人家屬或者律師們看這個差異,或許會見獵心喜,想要醫療訴訟。
如果台灣的法官或者檢察官們因為病人死亡前的臨床診斷和死亡後的解剖診斷不同,而判斷醫師有醫療疏失,在邏輯上是錯誤的並且不合理。因為生前的診斷是根據病人的症狀,抽血檢查和隔著皮膚,用各種不同的影像工具去看身體內的器官。對應死後的解剖,打開肚子,一個個器官拿出來用肉眼觀察或者而加上切片取樣後的顯微鏡檢查是不同的。更遑論,生前的治療要搶時間,只能憑經驗決定從最會危及生命的問題,優先處理;死後的解剖則是可以有充份的時間好好檢查。
美國人的觀念是,生前的診斷處置正確否,是要考慮同等級醫院設備能力和醫師的醫療常規(standard-of-care)來判斷,而非臨床診斷的正確性,即使臨床診斷和死後的解剖診斷有很大的差異。且依現在醫療水準的進步,只有很罕見的機會才會發生臨床診斷和死後的解剖診斷差異很大。
換句話說,病人如果被送到小醫院去救治,死亡率一定比較高,不能拿來和大型的重症醫院相提共論。不是專門做重症處置的醫師經驗也一定比不上重症醫師好也是自然的。
也許有些"不理性"的家屬會不滿為什麼不能用最棒的醫院等級來要求,不能接受他們家人的死亡,一切都要醫院或者醫師來負責。
我在美國的法醫前輩回答很妙,他說:真正造成死亡的原因是車禍,不是醫院或者醫師。一切應該要向肇事的人去討回公道。今天沒有車禍(因)發生,就不會有病人死亡(果),醫師只是在幫忙在黃泉路上救回病人,救一個是一個,不該為車禍造成的死亡而負責。如果任何進到醫院的死亡都要醫師負責,以後就沒有救命的醫師囉!
過去,美國也做了幾個相關的研究,他們發現如果在醫療訴訟後,去進行解剖,當中有不少案件,會因為解剖厘清了死因,而化解了病人家屬和醫師之前的衝突和不必要的訴訟。他們的結論認為醫師不必害怕解剖,因為有20%的案例,解剖結果是有利醫師的。且解剖是有助益於(1)減少病人家屬對醫師的懷疑;(2)提供家屬再次的保證;(3)用事實取代猜測;(4)建立好的訴訟防禦;(5)減少醫療訴訟;(6)提昇醫療照顧品質。
台灣和美國一樣,可預見的將來醫療糾紛只會越來越多。醫療糾紛常常會纏訟多年,對家屬和醫師來講是雙輸。但是,台灣有個盲點是常常沒有進行解剖去確認死因,只是反覆地做病歷的鑑定。根據美國的經驗,有20%案例,在死因鑑定後,真象就大白了,不需要經年累月的纏訟,可以節省社會資源。
對死者家屬的好處:減少家屬自責和預防悲劇再發生
在台灣家屬很常見都很抗拒解剖,也許是宗教或者文化因素。但是,解剖的確對家屬有些好處的,只是大家不曉得。怎麼說呢?
因為解剖有時能夠發現或者定義"遺傳性"或者"傳染性疾病"。這些資訊可以建議家屬去做基因諮詢,減少將來悲劇再發生。
舉個例子來說明,幾個月前,我在邁阿密做了一個年青人在飯店游泳池疑似溺水的解剖。現場調查都指向是疑似溺水且沒有他殺或者自殺的證據,但是解剖的發現並沒有太多溺水的發現,且毒物學檢查沒有發現任何毒藥物,可以說明為何他無法脫離溺水的環境。於是我們懷疑可能是冷水誘發了他的心律不整。如何證明?我們送了檢體去檢測心律不整的相關基因,發現他有long QT syndrome的基因(一種會容易發生心律不整猝死的疾病)。最後,我們建議他的家屬們去做基因諮詢,避免將來同樣的悲劇再發生。
From http://www.gizmag.com/microparticles-heart-attack-inflammation/30506/ |
解剖有時能幫助減少家屬的悲傷和誤解。
這個情況尤其常見在嬰孩兒的猝死。父母容易自責和小孩的死亡有關,自認疏於照顧或者其它因素,或者責備保姆照顧不週問題。
舉個例子來說,之前有一個未滿一歲的小孩,早上父母睡醒,發現小孩沒有呼吸心跳。緊急送往醫院急救,仍是回天乏術。警察和法醫調查員在現場調查並未發現異狀或者窒息的不安全環境。因為死因不明,本案送到法醫中心鑑定。深入調查後,並未發現有過去兒虐的歷史或者顯著的醫療史。在解剖時,也小心排除了兒虐傷害(如全身X光檢查陳舊或者新的骨折或者瘀青)。毒物學檢查也排除了常見的毒藥物。解剖並未發現明顯的器官異常或者感染,能夠來說明死因。但是綜合研判,仍然是自然死亡的機率最高。最後,我們送檢體到其它實驗室去鑑定小孩常見猝死的基因或者代謝性疾病。我們得到的基因異常的結果,經過和家屬的說明和討論,家屬放下心中的自責和罪惡感,且也了解將來再懷胎也要注意基因諮詢。